雖然受到爭議,中國、越南、俄羅斯、沙特、古巴等等迫害人權紀錄惡劣的國家仍然在11月12日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任期3年,2014年1月1日開始。中國是人權聲名狼藉的國家卻高票當選,在193個成員中,獲得176票支持。足証聯合國是一個在道德上已經不起考驗,成了甘願被中共污染的「黑心帝國」。
總部在紐約的「人權觀察」批評,中共拒絕聯合國人權監督小組前往調查踐踏人權、拘捕活動人士,卻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原設計「理事國應當具備最高人權標準」的要求已成為一句美麗的空話。一直監督聯合國人權狀況的人權組織「聯合國觀察」說,中國、古巴、俄羅斯和沙特等國家「不但有系統地踐踏本國公民的人權,而且還經常投票阻撓聯合國保護人權的動議」。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uncil, UNHRC)選舉2014-2016年度的新成員,過程由於中共積極以金錢收買爭取,極有可能靠買票取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會員資格。在國際上引起巨大的批評聲浪,國際人權團體批評聯合國此舉無異於「請狐狸來守衛雞群」,「請殺人者來當法官」。
雖然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但就在聯合國做這項「黑心決議」的前夕,立法院院會則無異議通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案,反對中共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並要求行政院偕同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反對中共進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呼籲世界各國不要投票支持中共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員。
這份由「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所推動,獲立法院全體委員無異議通過的決議,案由是:鑒於本屆聯合國大會即將針對中國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一案議決,然中國不但仍屬一黨專政之非民主國家,對內人權記錄不佳,更在聯合國多次投票杯葛人權法案。此外,我國政府與人民亦長期於國際場合受到中國政府打壓及矮化,除對我遂行國際隔離外,迄今尚不放棄對我武力侵犯之企圖。
審視中國之言行作為,實無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員國之資格。且依據我國已批准簽署之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規定對良心犯權利之保護;此公約具國內法效力,政府自應遵守重視,尤其對於受有酷刑之生命危險的中國良心犯斷無坐視之理。爰此,要求行政院偕同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反對中國進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呼籲世界各國不要投票支持中國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員,並依本院101年12月11日通過之臨時提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自由中國16良心犯」,並於釋放前保障其生命與人身安全」。
這個決議文,已在聯合國通過「黑心選舉」之前,向世界發表,張顯了從人權角度,「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有力道德防線,即使聯合國有這種無恥的選舉結果,台灣仍然堅決反對的立場。這份決議文中有個實質的重點,是對中國良心犯的關注,並特別指責了馬英九政府的違反道德與違法行為。
說明的第一項是,「本院曾於101年12月11日無異議通過16位委員提案及連署救援中國良心犯之臨時提案(臨-080831號),該提案要求政府對於『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所提出之4033名在中國大陸被關押或被酷刑之良心犯的生命、身體、財產及自由等基本人權被剝奪之情況予以嚴重關注,並制定相關法令提供必要之救援及協助。然而目前政府對於此案仍無積極作為,顯已違反兩公約施行法及本院決議」。
決議文還更積極明白表述台灣應有的人權立場,102年6月6日,30 個不同背景的海外非政府組織在美國華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呼籲美國總統奧巴馬於六月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時,向其提出一份包括王炳章、高智晟、劉曉波在內16位中國良心犯名單,並要求習近平立刻釋放。在他們公開信中清楚指出:「這份良心犯名單反映了中國境內遭受逼迫的不同背景的群體,包括維權律師、民主運動人士、西藏人、基督徒、維吾爾族、法輪功練習者,甚至諾貝爾獎得主。
其中,有些已被關押10 年,還有許多人患有嚴重的疾病卻無法得到足夠的醫療救治」。據悉,美國國會相關委員會正準備於12月5日在美國華府為「中國18」(再加上2位良心犯)舉行特別聽證會。據查「自由中國16良心犯」(China 16)係在前述本院已通過應予以救援之4033名中國良心犯之列,皆為戮力爭取中國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卻慘遭關押或酷刑之正義人士;我政府應確實履行前述已通過之臨時提案,並公開要求北京政府立即釋放這16名良心犯、承諾在16名良心犯被釋放前保障其生命及人身安全。我國並應派員陪同家屬對16名良心犯進行人道探視。
這是一份完全凸顯台灣價值的歷史文件,也証明立法院的全體委員可以做到無黨派之分,為共有的人權理念來一同發聲。雖然這個決議文對行政單位無拘束力,可是這也檢驗著馬英九政府對兩岸的人權承諾是否真實。馬英九總統在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國際自由日」時說過,「兩岸之間的交流不應只是經貿,也應包括人權與法治」。這是馬英九進一步兌現承諾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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